大学衍义补·清入仕之路


【明】丘濬

  《周礼》: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一曰六德:知仁圣义中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

乡大夫“三年则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能者。乡老及乡大夫帅其吏与其众寡,以礼礼宾之。厥明,乡老及乡大夫、吏献贤能之书于王,王拜受之,登于天府,内史贰之”。

臣按:成周盛时,用乡举里选之法以取士。然所以取士之法,则奉大司徒之教而兴举之也。其教云何?所谓六德、六行、六艺是也。德存于心,不可见,故考其行艺而书之。二十五家为闾,闾有胥,闾胥则书其敬敏任恤者。百家为族,族有师,族师则书其孝弟睦姻有学者。五百家为党,党有正,党正则书其德行道艺。二千五百家为州,州有长,州长则考其德行道义而劝之。万二千五百家为乡,乡有大夫,则于三年大比,考其果有六德、六行而为贤,通夫六艺之道而为能,则是能遵大司徒之所教而成材矣,于是乡老及乡大夫帅胥师正长之属,合闾族州党之人行乡饮之礼,用宾客之仪以兴举之,书其氏名于简册之中,献其所书于天府之上。谓之宾者,以宾礼敬之而不敢忽也。虽然,岂但宾于乡而已哉!《易》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则在天子亦宾之矣。然不特此耳。及其登名天府之时,贤能之书一上,九重之君至尊至贵,亦且屈万乘之尊以拜而受之。所以然者,岂非贤才之生,乃上天所遗以培植国家元气者乎!

《王制》:“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司徒论选士之秀者而升之学,曰俊士。升于司徒者不征于乡,升于学者不征于司徒,曰造士。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司马辨论官材,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

臣按:三代盛时,仕进有二道:有由乡学而进者,有由国学而进者。乡学则掌于乡大夫,而用之在大司徒。国学则掌于大乐正,而用之在大司焉。乡学所教之士,大夫论其秀者升之司徒,则谓之选士。选者,择而用之也。升之司徒既选而用之,则不给徭役于乡矣。选士之中有不安于小成者,司徒又论而升之国学,则虽司徒之徭役亦不给矣。此二等皆谓之造士。造者成也。由选士而为造士,是乡学所进者则用之为乡遂吏。由俊士而为造士,是国学所进者则进之于大乐正。大乐正于是乎论其秀颖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大司马焉,是之谓进士也。既为进士,则大司马辨论其材之大小高下而官使之,举其贤者以告于王。既有一定之论,然后授之以官,或以为司士、或以为内史之类,所谓官之也。既任其官,然后予之以爵,或以为士、为大夫,而进至于卿,所谓爵之也。有爵斯有位矣。其位既定,然后颁之以禄,或食九人,或食八人,所谓禄之也。此三代乡里选用之法,而所谓进士者,盖以其成材将进于朝以用之故耳。后世取士不复此制,而亦以进士名,其原盖出于此。其名虽同,而其所以进之之实则不同也。

汉高祖诏曰:“王者莫高于周文,伯者莫高于齐桓,皆待贤人而成名。今天下贤者智能,岂特古之人虖?患在人主不交故也。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其有意称明德者,必身劝为之驾,遣诣相国府,署行、义、年。有而弗言,觉,免。”

文帝十五年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

臣按:贤良极谏科始此。

孝武初,董仲舒对策曰:“臣愚以为,使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且以观大臣之能。所贡贤者有赏,所贡不肖者有罚。夫如是,诸侯吏二千石皆尽心于求贤,天下之士可得而官使也。”后遂令州郡举茂才、孝廉,皆自仲舒发之。

臣按:乡举里选之法,后世所以不可行者,盖人情日伪,敢于为私以相欺,公于为党以相蔽。苟无试验之方、防察之政、纠举之法,而徒任人而不疑、信言而不惑,则情伪日滋,而贤否不复可辨矣。仲舒所谓岁贡之法,贡其吏民之贤者尔。今所贡者,则学校之士也。今贡者试不中,有罚俸之比而无赏,然亦姑应故事而已。诚能振举祖宗之法,而加严于学校之教、提调之罚、考试之方,亦足以得人致用也。

元光元年,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臣按:孝廉科始此。

元光五年,征吏民有明当世之务、习先圣之术者,县次续食,令与计偕。

臣按:今世科举,初场试士以《五经》《四书》,即此习先圣之术。终场策士以时务,即此明当世之务。乡贡举人赴礼部者,给脚力廪给,即此续食计偕。

元朔元年诏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并行,厥有我师。今或至阖郡而不荐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积行之君子壅于上闻也。二千石官长纪纲人伦,将何以佐朕烛幽隐、劝元元、厉烝庶、崇乡党之训哉!且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古之道也。其与中二千石、礼官、博士议不举孝廉者罪。”有司奏议曰:“古者诸侯贡士,壹适谓之好德,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乃加九锡。不贡士,一则黜爵,再则黜地,三则出爵削地毕矣。今诏书昭先帝圣绪,令二千石举孝廉,所以化元元、移风易俗也。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奏可。

臣按:汉世去古未远,而贤能之士皆知自重,而不肯自衒以求售。而上之所以待之者既厚,而求之者亦切。出而仕者,有司既躬为之驾,而县次续食,俾与计偕。其不肯出者,既悬赏以招人之荐,又严法以罪人之不荐,虽无宾兴拜受之礼,犹存好贤敬士之心。后世严缪举之罚,而限其途辙者则有之矣,未闻有不举之罚而责其荐扬者也。

元朔五年诏补博士弟子,郡国县官有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令相长丞上属二千石。二千石谨察可者,令与计偕,诣太常,得受业如弟子。

臣按:汉制,郡国举士,其目大概有三,曰:贤良方正也,孝廉也,博士弟子也。贤良、孝廉举以任用,似今之科目。博士弟子入补国学,似今之岁贡。其察举考试之实不同,而其取士大则相类也。

孝武立《五经》博士,开弟子员,设科射策。

臣按:射策者,谓为难问疑义,书之于策,有欲射者,随其所取得而释之。何武、萧望之、翟方进等皆以射策甲科为郎。

孝宣本始元年,地震,诏内郡国文学高第各一人。

臣按:此因灾异举士之始,其后日食星陨辄行之。

元康四年,诏遣大中大夫循行天下,举茂材异伦之士。

臣按:此遣使行天下举士之始。其后或遣諌议大夫,或遣博士,或遣光禄大夫,举茂材特立、淳厚直言,其名目不一。

光武始诏三公、光禄勋、御史、司隶州牧岁举茂材。

臣按:前此举士无常时,至此始岁一举。

汉召信臣以明经甲科为郎。

臣按:明经之科始见于此。

后汉顺帝时,尚书令左雄议改察举之法,限年四十以上,儒者试经学,文吏试章奏。

臣按:限年之法始于此。

魏陈郡立九品官人之法,州郡皆置中正,以定其选。

臣按:魏始置中正,州郡县皆有之,而以本处人充,俾区别所管人物,定为九等,吏部之授受。及其弊也,惟据阀阅,不辨贤愚。所以刘毅云:“下品无高门,上品无寒士。”历晋南北朝至隋,选举之法皆用之,至开皇中方罢。

晋武帝诏州郡举秀异之才。

刘宋凡州秀才、郡孝廉,至皆策试。

隋始置进士科。

臣按:此后世进士之科之始,盖始专以文辞试士也。夫三代以前,乡举里选之法行,取士专以德行为本。汉制,孝廉、茂材等科,皆命公卿、大夫、州郡举有经术德行之士,试以治道,然后官之。魏晋以降,所举秀孝,犹取经术,州郡皆置中正,以品其才行。虽其立法未必尽善,然清谨之士犹知有所畏忌,不敢放恣,恐有言行之疵,以为终身之累。至是,隋有进士之举,始专试士以文辞,士皆投牒自进,州里无复察举之制矣。

唐制,取士之科,大要有三: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者曰乡贡,皆升于有司而进退之。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进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有童子,此岁举之常选也。其天子自诏者曰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焉。

臣按:唐科目虽曰多端,而其行之最久者,进士、明经而已。然进士以声韵为学,不本经术;明经以帖诵为能,不穷义理。所谓德行者,不复问矣。

武后天授元年,策问贡士于洛阳殿,殿前试士自此始。

臣按:此后世临轩策士之始。

玄宗开元中,令诸州贡举,省试不第愿入学者听。

臣按:此下第举人入学之始。

宋之科目,有进士,有明经诸科。常选之外,又有制科,而进士得人为盛。神宗始罢诸科,而分经义、诗赋以取士。宋太宗谓侍臣曰:“朕欲博求俊彦于科场中,非敢望拔十得五,止得一二,亦可为致治之具。”

太平兴国九年,进士始分三甲。自是锡宴琼林苑。上因谓近臣曰:“朕亲选多士,殆忘饥渴,召见临问,观其才,拔而用之,庶使田野无遗贤而朝廷多君子耳。”

臣按:历代科目得人,惟宋为盛。盖以太宗留意科目,自是以后,天下士子争趋向之故也。

仁宗时,张方平知贡举,言:文章之变与政通。今设科选才,专取辞艺,士惟道义积于中,英华发于外,以文取士,所以叩诸外而质其中之蕴也。言而不度,则何观焉?迩来文格日失其旧,各出新意,相胜为奇。朝廷屡下诏书戒饬,学者乐于放逸,罕能自还。

嘉祐二年,亲试举人,凡与殿试者,始免黜落。时进士习为奇僻,钩章棘句,寖失浑厚。欧阳修知贡举,痛裁抑之,浇薄之士不预选者多毁修。然自是文体亦少变。

臣按:文章关气运之盛衰,而科场之文为甚。盖科场之文乃一世所尚者,上以此取人,以为一代辅治之具;下以此为业,以为一生进用之阶。非徒取其能文而已,盖将因其文以叩其人心之所蕴、才之所能、识之所及。由是用之,将藉之以辅君泽民、修政立事,不苟然也。昔朱熹尝与其门人言及科举文字之弊,熹叹曰:“最可忧者,不是说文字不好,这事大关世变。东晋之末,其文一切含胡,是非都没理会。”夫东晋未以文取士,所谓文者,出于众人之私作,未必人人同也,其祸且至于不可支持,况科举之文,乃国之所以取士、士之所以为业者,其所关系,岂不益大哉?苟非在上屡颁戒饬之诏,慎择主试之人,示之以趋向之方,付之以斡旋之柄,则文辞日流于卑弱,而国势随之矣。呜呼,可不念哉!

英宗以间岁贡士法不便,诏礼部三岁一贡举。

臣按:此即成周三年一大比之制,自是遂为常制,至今日行之。

神宗时,王安石告其君曰:“今人才乏少,且其学术不一,异论纷然,不能一道德故也。一道德,则修学校。欲修学校,则贡举法不可不变。若谓此科常多得人,自缘仕进,别无他路,其间不容无贤尔。今以少壮时正当讲求天下正理,乃闭门学作诗赋,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习,此科法败坏人才,致不如古。”既而言者又谓:“古之取士,皆本学校,道德一于上,习俗成于下,其人才皆足以有为于世。今欲追复古制,则患于无渐。宜除去声韵对偶之文,使学者专意经术。”于是改法,罢诗赋、帖经、墨义,士各占《易》《诗》《书》《周礼》《礼记》,兼《论语》《孟子》,中书撰大义式颁行。试义者须通经有文采,乃为中格,不但如明经、墨义粗解章句而已。

臣按:此后世经义之始。前此所谓明经者,试其墨书帖义,但取其记诵而已,未尝考其义理、求其文采也。王安石为人固无足取,及其自作三经,专用己说,欲以此一天下士子,使之遵己,固无是理。然其所制经义之式,至今用之以取士,有百世不可改者,是固不可以人废言也。及其所谓“士当少壮时,正当讲求天下正理,乃闭门学作诗赋,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习”,切中今世学者习科举之弊。今世举子所习者,虽是《五经》、濂洛之言,然多不本之义理、发以文采,徒缀缉敷演,以应主司之试焉耳,名虽正理,其实与前代所习之诗赋无大相远也。欲革其弊,在择师儒之官,必得人如胡瑗者以教国学,慎主司之选,必得人如欧阳修者以主文柄,则士皆务实用以为学,本义理以为文,而不为无益之空言矣。他日出而为国家用,其为补益,盖亦不小。

熙宁三年,亲试进士,始专以策,定着限以千字。

臣按:殿廷试士始于唐武后时,宋初沿之,然皆试以诗赋。至是,神宗始试以策,至今用之。方是时,苏轼为编排官,见一时举人所试策,多阿谀顺旨,乃拟一道以进。大略谓:“科场之文,风俗所系,所收者天下莫不以为法,所弃者天下莫不以为戒。今始以策取士,而士之在甲科者,多以谄谀得之,天下观望,谁敢不然?风俗一变,不可复返,正人衰微,则国随之。”噫!观轼兹言,则知朝廷以言试士,虽若虚文,而一时人心之邪正、国势之兴衰,实关于此。识治体者,不可不加之意。

理宗御笔付知贡举杜范曰:“朕爰简儒彦,俾典文衡。凡尔攸司,宜鉴旧弊。一取一舍,惟公惟明。经学欲其深纯,词章欲其典则,言惟合理,策必济时。毋以穿凿缀缉为能,毋以浮薄险怪为尚。参稽互考,优劣自分,庶使贤俊毕登,以副朕新美治功之意。”

臣按:宋朝文弊,至理宗时极矣。每遇大比,帝辄下诏,崇雅黜浮,盖有以见夫士习之美恶形于文辞之浮雅,文辞之浮雅而实有关于气化之盛衰也。苏轼告神宗曰:“愿陛下明诏有司,试之以实学。博通经史者,虽朴不废。稍涉浮诞者,虽工必黜。则风俗稍厚,学术近正,庶几得忠实之士,不至蹈衰季之风。”臣于今日亦然。

朱熹作《贡举私议》曰:“古者学校选举之法,始于乡党而达于国都,教之以德行道艺,而兴其贤者能者。盖其所以居之者无异处,所以官之者无异术,所以取之者无异路,是以士有定志而无他慕,早夜孜孜,惟惧德业之不修,而不忧爵禄之未至。”又曰:古者大学之教,以格物致知为先,而其考校之法,又以九年知类通达、强立不反为大成。盖天下之事,皆学者所当知,而其理之载于经者,则各有所主也。今治经者类皆舍其所难而就其所易,仅穷其一而不及其余。若诸子之学同出于圣人,诸史则该古今兴亡治乱得失之变,皆不可阙者,而学者岂能一旦尽通?若合所当读之书而分之以年,试义各二道,诸经皆兼《大学》《论语》《中庸》《孟子》义各一道,论则分诸子为四科,而分年以附焉。诸史及时务以次分年,如经子之法,试策各二道。使治经者必守家法,答义者必通贯经文,条举众说而断以己意,有司命题,必依章句。如是,则士无不通之经,无不习之史,而皆可用于世矣。

臣按:朱熹之议,虽未上闻,而天下莫不称诵,以为后世贡举之法未有过焉者也。我太祖皇帝于开国之初,即诏天下曰:“自洪武三年为始,特设科举,以起怀才抱德之士。务在经明行修、博古通今、文质得中、名实相称。其中选者,朕将亲策于廷,观其学识,品其高下,而任之以官。果有才学出众者,待以显擢。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选,非科举者毋得与官。”至十七年,又命礼部颁行科举程序,凡三年大比,子午卯酉年秋乡试,辰戌丑未年春会试。士各专一经,皆兼《大学》《论语》《中庸》《孟子》四书。四书义主朱氏《集注》《章句》,《易》主程朱《传》《义》,《书》主蔡氏《传》及古注疏,《诗》主朱氏《集传》,《春秋》主《三传》及胡氏、张洽《传》,《礼记》主古注疏。肆我太宗皇帝修《五经》《四书大全》,《易》《诗》《书》如旧,惟《春秋》则宗胡氏,《礼记》则又加以陈澔《集说》焉。初场以初九日,试四书义三道、本经四道。次场用十二日,试论一道,诏诰表内科一道、判语五条。终场以十五日,试经史时务策五道。初场及终场未能者,许减其二道。呜呼!本朝试士之制,虽不尽用朱氏分年之议,然士各专一经,经必兼四书,一惟主于濂洛关闽之说,以端其本,又必使之兼明子史百家之言、古今政务之要,而以论策试之,考其识见,本末兼该,文质得中,虽不尽如朱氏之说,实得朱氏之意于数百年之后矣。凡前代之科目,如制科、秀才之类一切废绝,前代之制度,如诗赋、墨义之类一切不用,可谓简而要,明而切,真可以行之于千万年而无弊矣。本朝科举,参酌前代之制而取厥中,凡所谓明经、弘辞诸科一切革罢,惟有进士一科。

洪武三年,诏天下行省以是年秋八月开乡试,明年春二月礼部会试,其解额以五百人为率,会试取百人。而所试之文,尚仍元制。至十七年,始定今科试格式。十八年会试,止录士子姓名、乡贯,而未刻程文。录文自二十一年始也。自是三年一开科,取人无额,惟善是取。宣德改元,始镌定额:两京、十二藩 贵州云南附。各随地产以差多寡,而会试如洪武初取士之数。又以北方学者文采不能自见,分南、北、中三数取人。正统壬戌,于各布政司旧额上量增之,而会试则加以半。景泰初,诏除科额,以复洪武、永乐之旧。寻复镌定,比旧额稍增。礼部试,则临期取旨。自是遂为定制。

夫自洪武甲子定为三岁一开科,至是三十余试矣,科场条贯,日增日密,一切病弊,尽革无余。惟程试之文气、进用之人才似乎有愧于前者,虽或气运之使然、习俗之流弊,然不可不知其故也。

祖宗时,其所试题目,皆摘取经书中大道理、大制度关系人伦治道者,然后出以为题。当时题目无甚多,故士子专用心于其大且要者,其用功有伦序,又得以余力旁及于他经及诸子史,主司亦易于考校,非三场匀称者不取。近年以来,典文者设心欲窘举子以所不知,用显己能。其初场出经书题,往往深求隐僻,强截句读,破碎经文,于所不当连而连,不当断而断,遂使学者无所据依,施功于所不必施之地,顾其纲领体要处,反忽略焉。以此科场题目数倍于前,学者竭精神,穷目力,有所不能给。故于策场所谓古今制度、前代治迹、当世要务,有不暇致力焉者。甚至登名前列者,亦或有不知史册名目、朝代前后、字书偏旁者,可叹也已!然以科额有定数,不得不取以足之。以此士子仿效成风,策学殆废。间有一二有策学者,又以前场不称,不经目,人才所以不及前者,岂不以是哉!其录出以为程文者,又多萎薾粗浅,拘泥缠绕,不厌士心。录一出,议论纷然。

其所谓主意之说,尤为乖缪。凡其所命之题,专主一说,谓之主意。殊不知圣经深远,非一人之见所能尽,理苟通焉,斯在所取矣,何必惟己之同哉?士子志于必得,谓非合主司之意不可以取中,往往将圣经贤传之旨旁求曲说,牵缀迁就,以合主司所主之意。此非独坏士习,其为圣经之也甚矣。有司主此以出题,士子主此以为文,今日为士子既以此进身,异日为主司又以此取士,《宋史》所谓“缪种流传”,今日时文之弊殆类之也。然此又不但科试为然,而提学宪臣之小试,殆又有甚焉者也。其所至,出题尤为琐碎。用是经书题目愈多,学者资禀有限,工夫不能遍及,此策学所以几废,而科举所得,罕博古通今之士也。正统、景泰以前,所刻程文,皆士之亲笔,有司稍加润色耳。近日多是考官代作,甚至举子无一言于其间,殊非设科之本意。

若夫考试之官,两京及会试皆出自朝命,乡试则方面官先期访请。洪武以来,惟有学者是用,不问是何官职,虽儒士亦在所聘。后乃有建言专用教官者。其所礼聘,无非方面之亲私,率多新进士,少能持守,一惟监临官是听,内外之权,悉归御史。凡科场中出题、刻文、阅卷、取人,皆一人专之,所谓弥封、誊录,殆成虚设。

谨按科场旧例,分帘内外,以隔绝交通之弊。自帘以内,考试官主之;自帘以外,监试官主之。而提调官则兼总内外焉,然惟莅其事尔,而取人、刻文皆不得预。所以用巡按御史为监临官者,特以纠察其不如法者尔。

今宜敕有司:凡科场条贯,必复祖宗之旧。所命题,必光明正大,切于人情物理、关于彝伦治道者。小录所刻之文,谓之程文,特录出为士子程序也,非用是以献上也。文有可为程序者则刻,无则否,或多或寡,不必齐同,不许代举子作。如有欠阙繁冗,稍加笔削可也。经书题目,无甚凶恶字面,不必回避。初场经义四条以通三条、《书》义三条以通二条为合格,否则不取。五策问目,通以十事为率,非通五以上,不在取数。会试则本数不足,取别数足之。乡试则此经不足,足以他经。凡解额,惟限之不许过数。苟无足取者,宁欠无足。通场全无,然后短中求长,取以备数。如此,则科目所得者,皆通经学古之士,而适于世用矣。

更乞申明旧制,在外乡试,俱照会试及两京例,不设监临官。其巡按御史止于科场外严加纠察,士子欲入场者,专委提学宪臣考验,而亦不许他官小试。凡百执事,不许用进士、举人出身人员,恐有夤缘作弊。临晚给烛,虽唐宋故事,然今科场代笔换卷,多在昏暮,宜革去给烛,而取减场。先期聘考试官,必详加询访,不许徇私滥举,许御史纠治。惟有学行誉望者是取,不分有司、教职,见任、致事。仍乞申严帘内帘外之限,不许通融出入。三日一宴之礼,惟送酒,不必宴会。考试官阅卷,去取既定,先将所取中卷,用其字号编定名第,一样三本,封号印记。其一留以自备,其二以授提调、监试官。至期,比朱墨卷相同,然后拆号。各照所编定字号填榜,不许更易。又于各经各存备卷三五卷,如所取卷有参错,即随经用所备卷依次补之。如此,庶几科场少弊,可以得人,而复祖宗之旧矣。

又考会试举人,往时入场者,极多不过二千人,今则积多已逾四千矣。窃恐数科之后,日累日多,又不止此数。窃考宋欧阳修作《礼部唱和诗序》,谓宋制考校五十日。今制自初八日入场,至二十日以后揭晓,不过十余日。卷多日少,恐不能无遗才。请下礼部议,宽其日限,而移殿试于三月望日。庶几考试者日力有余,得以尽其心力,精详文理,以为国家求才。以上科举。

汉武帝时,太常孔臧等议,请太常博士置弟子,复其身,择民年十八已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郡国县道邑有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者,令二千石谨察可者,当与计偕,诣太常得受业如弟子。一岁皆辄试,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其高第可以为郎中者,太常籍奏。即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

臣按:此太学生入仕之始。夫自汉置博士弟子,试通一艺者补以官,其后唐人有学馆生徒之设,宋人有三舍之制。今世岁贡生员,礼部奏于奉天门下试,中送国子监肄业,循资送吏部选用。本朝入仕之途,科目之外,惟此为重,亦多得人。此学校岁贡。

《周礼》:宰夫掌百官府之征令,五曰府,六曰史,七曰胥,八曰徒。

臣按:周官之府史胥徒,即今之吏员也,所谓“庶人之在官者,与下士同禄”是已。是时未有进试之阶。至秦弃儒崇吏,汉因之,始有试吏入仕之途。考之史,若路温舒为县狱吏、丙吉为鲁狱吏、龚胜为郡吏、赵禹为佐史之类,则是吏员入官,其来久矣。本朝入仕之途,于科目、监生之外,有吏员,凡在外藩宪、卫府州县任,自辟举以六年或三年为满限。至部,分拨在内诸司,以三年为考,依资格叙用。此吏员出身。

以上清入仕之路。臣按:我朝选举之制,比汉唐宋为省。科举之外,止有监学历仕、吏员资次二途,以为常选。其它如经明行修、贤良方正、材识兼茂、楷书秀才、童子之类,皆兴废不常。惟任子祖宗虽有定数,然皆出自恩典,或与或否。近年三品以上子孙入监,方有定例。故臣于入仕之路,独详进士之科,而兼及监生、吏员者,以当世之所重者在进士科,而此二途次之。窃惟本朝虽大封拜百官,亦未尝具服拜贺。惟于策士传胪之后,群臣致辞庆贺,曰:“天开文运,贤俊登庸。”由是观之,则祖宗所恃以求贤辅治之具,诚莫先于进士一科。是以百年以来,凡明治体、建功业者,皆自此途以出。唐史言方其取以辞章,类若浮文而少实,及其临事施设,奋其事业,隐然为国名臣者,不可胜数。宋人亦言豪杰之士由之而进。夫唐宋取士以诗赋,多文而少实,尚足以得一时之豪杰以为名臣,况本朝取士之制,本《六经》《语》《孟》之文,用濂洛关闽之说,即汉人所谓经术、宋人所谓道学者也。为士者诚专心于此而有所得焉,上之人精择而谨取之,必名实相符,文质相称,然后得预斯选焉,其所得之人才,当不止于唐宋而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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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日期:200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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