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学生陈献章何以能从学临川吴与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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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献章(14281500年),字公甫,号石斋,又号碧玉老人,新会白沙乡(今广东江门市郊)人,世称白沙先生。陈氏为明代大儒吴与弼的学生,“江门心学”的创始人。然史籍中于作为北京国子监学生的陈献章如何能在此期间能够到江西临川从学于吴与弼均言之不详按吴与弼天顺二年1458年方应聘至京师,故二人绝无在京师相遇的可能,此条理由可以排除)。本文姑据其他资料推证之,仅以志疑,非以为定论也。

据《陈献章集》卷一《乞终养疏》云:

臣原籍广东广州府新会县人,由本县儒学生员应正统十二年(按:1447年,陈氏19岁)乡试,中式。正统十三年(按:1448年)会试礼部,中副榜,告入国子监读书。景泰二年(按:1451年,陈氏24岁)会试,下第。成化二年(按:1466年),本监拨送吏部文选清吏司历事。成化五年(按:1469年,陈氏42岁)复会试,下第,告回原籍。

张诩《白沙先生行状》云:

明年丁卯,中乡试第九人,录经义一 篇。戊辰、辛未两赴礼闱,俱下第。闻江右吴聘君康斋先生讲伊洛之学于临川之上,遂弃其学从之游,时年二十有七也。康斋性严毅,来学者不与语,先令治田,独待先生有异,朝夕与之讲究。受业归,讲学之暇,时与门徒于旷野习射礼。未几,流言四起,以为聚兵。众皆为先生危,先生独处之超然。时翰林院侍读学士钱溥谪知顺德县事,雅重先生,遗书先生亟起,毋重贻太夫人忧先生以为然,遂复游太学。

又文集中陈献章多次提及他在27岁(景泰五年,1454年)时往小陂从学于吴与弼。

据湛若水《白沙先生改葬墓碑铭》、黄淳《白沙先生应召录》,陈献章“复游太学”的时间为成化丁亥(成化二年)。

综上可见,陈献章在正统十三年到成化五年的主要行踪是:

1.自正统十三年进京后,到景泰二年会试后--五年往临川前的某一个时间内,在国子监读书。

2.景泰五年某月往江西临川从学于吴与弼。《明史.陈献章传》谓从学半载归。

3.此后直到成化二年前的12年间,陈献章不在京师。

4.成化二年再次返回国子监,并拨送吏部文选清吏司历事。

区分这样的几个时间段是必要的。因为景泰五年正值会试,作为会试副榜而入监的学生(从整个明代科举考试来看,国子监生的中式要比由地方上送来的会试考生具有更大的中式可能性。这一方面的情况,请参看拙著《中国教育制度通史》第四卷),陈献章为何要在本年或稍前放弃参加会试而回家,就应该得到必要关注。

从明代的国子监教育来看,太学生离监的可能性大体可以区分为这样几个方面:服丧、入仕、差遣在外、依亲、侍亲、省亲、搬取(家属、行李)、病故、淘汰、送子还乡。由于差遣、省亲、搬取、送子均有时间限制,所以不适合于用来解释陈献章如此长时间滞留家乡的原因。陈献章不是入仕离监,亦非服丧(此可由《行状》看出),更非病故,所以这几条也难以解释其居家的原因。沙汰是将国子监的学生淘汰掉一部分,陈献章在成化二年重新进入国子监,显然并非此类。此外,侍亲是指家里父母、祖父母年龄太大(70岁以上)无人侍养剩,国子监学生可以申请回家,待亲终以后复监。陈献章父亲在其出生的那年去世,而其母亲在景泰五年只有50岁,不符合侍亲条件,因此,陈献章的返乡也不会是侍亲。剩下的可以用来解释陈氏返乡的原因的,就是依亲。

而从当时的历史背景看,陈献章离监家居的时间,也正是明代国子监大力调整学生人数的时间。相关内容,请参见拙著《中国教育制度通史》第四卷。兹节其几个关键之处如下(未作整理,读者谅之):

正统十四年九月,明景帝即位。为减少南监拨历人少、监生壅滞的压力,景帝不仅命令将本来应该进入南京国子监读书的南直隶府州县岁贡生员,转入北监肄业,而且还从南监取坐堂监生100人转入北监。 但是,由于战争、灾害等所导致的财政危机,明景帝不仅未能解决先前国学教育所存在的问题,反而为了筹集军饷军备,在景泰元年(1450年)推行纳监。纳监是让地方儒学生员向国家提供粮食马匹,借以获得监生资格,谋求政治出路。景泰元年初实行时,限定1000人为止。虽然此次只实行了四年,但却为日后重开纳监提供了先例。

通过纳粟等而获得监生资格的生员,在当时并没有被允许入监,而仍在原籍。但纳监的实行,最终导致了监生人数的增多,为日后监生出路的进一步壅滞埋下了祸根。

财政危机的阴影一直笼罩着国学。为响应中央政府节省京师储备的号召,国子监不断将学生放还原籍依亲读书。早在正统十三年(1448年),明英宗就下令将监生入监年浅者,放还原学依亲读书。在这一命令的影响下,南京国子监在景泰元年十一月放还了431人,景泰二年十一月放还了650人。这种做法,尚且顾及被放还的监生入监时间较短,不会影响到拨历。景泰四年,南京礼部又奏请将坐堂年深监生量存一千名在监肄业,其余放还依亲。这条命令,也同时在北监实行。根据这一命令,可以推知,当时在监坐堂读书的学生,每监不过1000人。存省京储的做法,开始影响到入监年深的学生。到天顺元年(1457年)三月,明英宗再度下令,将入监年深监生,量数存留在监读书听拨,其入监年浅及会试下第和副榜举人、岁贡生初入监者,均放回依亲。这种做法,其实是将大部分国子监生返还原来的学校接受教育,而国子监所存留的监生,实际上是入监年头已经很久的人,所谓的坐堂肄业,对这批人而言,乃是一句空话。因此,当时的国学教育,其实已经是徒有其名。

天顺五年(1461年)三月,为给儒学年龄较大、通常无法由科举入仕的学生提供一条出路,明英宗再次下令考选儒学40岁以上的生员入监。这条命令,最终使得天顺六年的监生人数大增。明代统治者在解决国学教育问题上的矛盾做法,于此可见一斑。

由于在监生入监上广开方便之门,正统到天顺间的监生人数,却不在少数。特别是景泰年间开纳监一途,更是促进了监生人数的增长。据马文升云:

天顺年间,宪臣建议起送天下在学年四十年以上生员送监读书,奈何监生夤缘作弊,有方三十五六或方三十者,亦作四十起送之数,共有五千余名。既而胡虏犯边,急缺战马,复许生员纳马入监,又有七千余名。

据此可见,因纳马、考选40岁以上生员入监,使监生人数至少增加了12000名。

天顺八年(1464年)正月,明宪宗即位。同前面几朝皇帝一样,这位皇帝也对国子监的教育表示了极大关心。这年三月,下令修改历事法,并批准对那些不能出仕而愿意还乡的监生,都给予冠带闲居。这种做法,开始给予那些做官无望的监生一种名分上的待遇,也是稳定人心的手段之一。

成化元年(1465年),明宪宗下令准许纳粟纳银生员入监读书,并允许这些人坐堂十年以上,循次拨历。纳监监生坐堂年限的加长,表明即便在明代的最高统治者那里,也不把纳监监生与岁贡、科贡监生同等看待。但是,允许纳监生员入监读书,立即把这批人的出路和如何确保国子监的教育质量的问题提到了议事日程。

成化二年,明宪宗又采纳南京兵部尚书李宾的建议,令南畿以及浙江、江西、福建的儒学生员纳米济荒,得入监。这一命令,在礼部尚书姚夔的强烈反对下,未予实行。虽然如此,这件事却反映了,意图以入监为条件,换取一部分儒学生员提供的粮食等来缓解中央政府的财政危机,这种想法,一直在某些臣僚、甚至皇帝的脑子中存在。因此,到了成化二十年(1484年)三月,由于山西、陕西大饥荒,明宪宗下令重开纳监例。到成化二十二年五月停止时,短短的两年之内,纳粟入监者就达到了六七千人。

一面是开纳招生,大幅度增加监生人数,另一面却又不得不想方设法解决监生出路壅滞问题。成化二年,命令两京礼部、都察院堂上官、国子监祭酒,一年一次对监生进行考选,其老疾鄙陋不堪作养者,给予冠带闲居,试图通过给予一些人荣誉称号,诱使一部分监生不再参与出仕竞争。但进入仕途的诱惑力毕竟超过有名无实的冠带闲居,所以大部分人依然等候拨历出身。到成化四年,在吏部听选的监生人数,就已经超过了8000人,而且每年还增加不止。以至到成化七年,吏部的听选监生依然保持在8020名。听选监生人数高居不下,使得国子监学生的出路愈来愈艰难。

可以看出,就在陈献章进入国子监读书时,国子监因为当时外部环境(战争等)的恶劣而在经济上不堪重负,不得不将一些学生放还家乡。这些放还家乡的学生,通常到一定年头后国子监会请求礼部行文将他们召回,此即所谓“复班”或“复监”。由于出于特别的命令,所以不象搬取等有时间限制。

由此推断,陈献章可能是在景泰四年被放还家乡,故而未能参加在景泰五年二月举行的会试。也因为他回到了家乡,所以才能在景泰五年到临川吴与弼门下学习。而他在成化二年的再度返监,实际应该归因于国子监命令依亲监生复班,史传归之钱溥写信劝说,不过适逢其会,传记家借以美誉之而已。而陈献章之所以能在家乡停留十余年时间,也可以从当时国子监的学生管理制度上得到比较合理的解释。

附录:

本文开头引用陈献章的《乞终养疏》作于成化十九年(1483年)八月二十八日,其开头别本另有“吏部听选监生臣陈献章谨奏为患病陈情乞恩终养事”诸字(《陈献章集》卷一本文校勘记,中华书局),此“听选监生“是指历事完成而等待吏部选授职任的监生(或将陈献章以会试副榜入监与“听选监生”混为一谈,误),与国子监在读监生不同。按景泰四年至成化初,国子监生的历事法也屡有改变。兹节录拙著《中国教育制度通史》第四卷有关者如下:

由于在监监生人少,所以历事时间无法太短,否则监生人数就不够拨历。故此,景泰四年,又修改了监生历事、办事的时间:正历一年三个月,写本一年,长差三年。 把正历由原来的三个月而增加到一年三个月,实际上是把原来每年可以拨历出身的人数,减少了4/5。以此可见,当时在监监生的人数,应是极其有限的。

虽然前后救弊措施层出不穷,但却没有一个没有空隙。天顺二年,为确切把握监生在监、在家情况,为拨历提供依据,令国子监六堂各置通知文簿一扇,附写监生年甲、籍贯并到监日期,后遇丁忧、省祭等项,亦各附写。如有患病等项事情,则写清虚旷若干月日、实坐堂若干月日,凭此查考拨历。天顺三年,针对监生中在家丁忧,往往父母连续去世,其丁忧因未超期,所以依然作坐堂月日,故复监之后,往往可以先获拨历,以致众人不平。为此,又令丁忧复班监生,坐堂或办事半年,方许拨历。

天顺六年,由于监生人数大增,为疏通壅滞,乃令减历。凡历事监生三个月考勤后,再历九个月,前后共一年,比景泰四年所定少了三个月;写本者亦以一年为满。照此计算,正历减少了三个月,即把原来每年拨历出身的人数,增加了1/4。

天顺八年明宪宗即位,鉴于监生积滞数多,乃下令再减历数,把正历减作六个月,写本减为八个月,长差减为一年六个月。以正历计算,则无异于将原来每年拨历出身的人数增加了一倍。

到了成化六年,由于在监监生人数再度下降,而整顿教学、提高教育质量的问题也被提出,于是在吏部的建议下,明宪宗令将天顺八年和成化元年放回依亲的监生行取复监,而将成化三年以后监生,不管新收、旧管,一律坐堂肄业。而拨历一事,则正历、写本照依天顺六年事例进行。成化七年,又将正历减少了两个月。之后在成化十一年,又临时将正历改作六个月,写本改作八个月,而凡例该一年半的,则一律改作一年。

以此时间计之,陈献章应该在成化三年即可上选簿,但他到成化十九年仍然是听选监生,可见当时国子监监生的出路已经非常困难。而陈献章本人仕途不顺利,也应该与此有关。传记家谓陈氏再入国学,祭酒邢让惊为“龟山(杨时)不如”,以如此才学,既不能由科举而出身(从成化五年至成化十七年的几次会试中,国子监生的平均中式率占整个进士录取名额的70%以上),亦不能由听选监生而授职,淹滞十六、七年犹不能得一官半职,可见传记家之言,其间可疑处亦复不少。

(按:《明史.邢让传》:“邢让,字逊之。襄陵人。...登正统十三年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盖与陈献章同年参加会试者。)